2007年4月25日 星期三

英國第一份工作的契約書終於到手啦!

我在英國的第一份工作於去年11月中開始,當初談好通過3個月的試用期後再正式簽約。第一次工作的心情緊張大於興奮,在那3個月中我可是戰戰競競地在渡過工作的每一天,即使知道老板人超好,不太可能會絕情的封殺我,但對於自己3個月後的未來卻是沒什麼把握!

3個月很快地過了,2月底厚著臉皮地跟老板提到簽約的事,老板開玩笑地跟他兒子說:『喂,你這個人力資源副總,我們的員工試用期都過了,你怎麼還沒跟她簽約?』老板兒子一臉無辜的說:『我以為你們早就簽啦!』。在他們對談中,我還不忘幽默地跟他們說:『你們該不會是在等我犯重大錯誤,要我走人,所以乾脆省掉簽約的麻煩吧?』;後來老板跟我保證說:『Joy,你不用擔心,下星期我們馬上召開臨時會議來討論你合約的事』,我當時心裡想,不要忘記就可以了,不用特別召開會議來決定啦!幹嘛這麼慎重,不過簽個約而已嘛!

結果,簽約一事的優先順序還是被公司接不完的訂單給擠掉了。就這樣一拖再拖,在還未拿到合約書前,我已經請假去玩過西班牙、法國及克羅埃西亞三趟;此外,工作剛滿一個月,我就跟著放耶誕節跟復活節假期,而其他國定假日也都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跟著其他同事放,至於一星期工作哪3天也相當的有彈性,只需前一週知會老板下一週工作哪3天,原則上老板都沒意見。正因為如此, 到後來我根本不在意到底有沒有合約的事了,反正假照放,薪水也從來沒少給過。之前朋友對於我已經在工作卻還能到處旅行覺得不可思議,當我跟他們提到我甚至還沒有合約書時,他們嘴巴張得一個比一個大,他們還問說:那有扣薪水嗎?嘿嘿,並沒有,薪水是再準時不過地入我的戶頭。遇到這麼好的老板,我只說能感謝上帝。

2星期前從克羅埃西亞回來後,老板兒子湯姆便跟我提起了簽約一事,還開玩笑地說:『我要趁著你去下一趟旅行前跟你簽好約』,不知道這句話有沒有其他意涵?後來他便在百忙之中抽空打了一份合約書,要我看完之後簽個名及填寫一些基本資料。這個過程是令我傻眼的隨性及迅速;沒有形式化的會議,也沒有正經八百的訪談,更沒有一些老掉牙的問題如”覺得公司有啥需要改進的地方?”、”喜歡這裡的工作環境嗎”或”跟老板及同事的相處還可以嗎?”等,對我這個不喜歡形式化的人來說,這樣成為公司”正式”員工的過程是最自然不過了!

不過話說回來,契約書拿到歸拿到,上面好像除了薪水跟上班時間是改變不了的事實之外,我懷疑那些有關假期跟請假的規定被實際執行的機率有多高,因為公司非常的有彈性,管理庫存的Paul常常事情做完就來說night night了,湯姆哥哥也是常常遲到早退,而我更是在工作不到半年的時間已經在沒記錄的情況下用掉了將近6天的假期,之後還有波蘭、斯洛伐克跟回台灣的計畫在等著,反正,我的退路就是等玩回來之後再補班囉!

★我的合約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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